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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效辦成“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一件事”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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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高效辦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點事項清單》,加快推進“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一件事”(以下簡稱“個轉企一件事”)在我省高質量落實,現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通過改革創新破解體制性障礙、政策性堵點,優化審批服務和強化政策供給,引導有意愿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促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做大做強,助力經營主體結構進一步優化和構建促進“市場活”的高標準市場體系。 二、適用范圍 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以下簡稱“個轉企”)適用于本省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自愿轉型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被列入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立案查處、涉嫌犯罪或者存在其他暫不適宜轉型升級情形的個體工商戶,待上述情形消失后,方可辦理“個轉企”登記。 三、具體舉措 (一)推行“個轉企”直接變更登記。優化升級登記業務系統,增加“個轉企”直接變更登記功能,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可以直接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在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實施辦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留原個體工商戶字號及行業特點。延續使用原個體工商戶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成立日期。升級信息查詢功能,自動對“個轉企”的企業進行標注,便于查詢、統計。 (二)明確“個轉企”變更登記辦理機關。在同一縣(市、區)內,個體工商戶與企業登記注冊職能由同一登記機關承擔的,個體工商戶直接向該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個轉企”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與企業登記注冊職能由不同登記機關承擔的,個體工商戶直接向原個體工商戶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原個體工商戶登記機關應主動與轉型后企業登記機關對接,為申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指導、代辦、幫辦服務。 (三)簡化住所(經營場所)證明材料。“個轉企”不改變住所(經營場所)的,無需重新提交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文件,原個體工商戶登記檔案中的經營場所證明材料即變更為企業后的住所(經營場所)證明材料。“個轉企”改變住所(經營場所)的,在辦理“個轉企”變更登記時同步辦理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應當提交合法、有效的住所(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轉型后的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應當與原個體工商戶住所(經營場所)在同一登記機關管轄區域內。 (四)規范“個轉企”前后檔案銜接。健全完善“個轉企”檔案歸檔、查詢和管理機制,登記機關將原個體工商戶登記資料合并至轉型企業檔案,保持轉型前后檔案的完整性。“個轉企”后登記機關發生變更的,個體工商戶紙質檔案由原個體工商戶登記機關在“個轉企”業務辦理完結后30日內,將個體工商戶檔案移交轉型后的企業登記機關,轉型后的企業登記機關將前后檔案合并保存。 (五)深化跨部門高效集成辦理。依托江西政務服務網、“贛服通”平臺、江西省企業登記網絡服務平臺建成“個轉企一件事”業務專區,整合清稅信息核驗、“個轉企”變更登記、公章刻制備案、基本賬戶開立或賬戶信息變更預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或參保信息變更、企業職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或信息變更七個事項,強化跨部門政策、業務、系統協同和信息共享,市場監管部門依托“個轉企一件事”業務專區,將數據推送至稅務、公安、銀行、人社、住建等部門,相關部門實行集成化辦理,為“個轉企”提供服務。 四、組織實施 (一)組織保障 省政務服務辦、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公安廳、人民銀行省分行、省人社廳、省住建廳整體協同、定期會商,建立省級統籌、市縣聯動的縱向推進機制,全面落實規范要求,提供“線上一網”的“個轉企一件事”集成化服務,持續提升服務質效。 (二)任務分工 市場監管部門(含已承接個體工商戶、企業登記職能的行政審批局,下同):落實好相關法律法規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個轉企”便利化、規范化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優化登記服務,提升登記效能,確保“個轉企”變更登記一日辦結。 稅務部門:提供個體工商戶清稅信息核驗。 公安部門:個體工商戶在辦理“個轉企”變更登記的同時,同步選擇了需刻制變更公章事項并提交申請,刻章單位收到刻制變更公章訂單申請信息后,及時依托業務系統刻制備案公章。 人民銀行:指導各商業銀行持續提升賬戶服務水平,推行賬戶服務線上線下融合辦理模式。經轉型后企業授權同意,指導銀行實行基本賬戶開立或賬戶信息變更在線預約。銀行收到“個轉企”變更信息后,告知企業基本賬戶開立或賬戶信息變更相關資料,指導企業一次性現場辦結。 人社部門:個體工商戶在辦理“個轉企”變更登記的同時,各級社保經辦機構收到企業登記機關推送的“個轉企”變更信息后,同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參保信息變更、企業職工參保登記。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個體工商戶在辦理“個轉企”變更登記的同時,同步提交了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或信息變更申請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在收到登記機關推送的“個轉企”變更信息后,立即自動更新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相關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工作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個體工商戶培育發展,將推動“個轉企”作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扎實推進、務求實效。 (二)強化系統支撐。省級層面要積極做好相關業務系統改造和對接,基于江西政務服務網、“贛服通”平臺、江西省企業登記網絡服務平臺,加快建設完善“個轉企一件事”業務專區,為“個轉企一件事”有序推動及落地落實提供系統保障。 (三)健全工作機制。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推進“個轉企一件事”工作協調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解決“個轉企一件事”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堵點、難點問題,避免出現“個轉企”辦事不便利、群眾不滿意等情況。市場監管部門要確保實時推送“個轉企”變更信息,稅務部門、公安部門、銀行、人社部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實時反饋各自負責事項的辦理結果信息。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強“個轉企一件事”的政策宣貫和解讀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幫助個體工商戶充分認識“個轉企”的意義,營造良好氛圍,增強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的意愿和主動性。廣泛發掘新典型、新經驗、新模式,大力推動典型示范經驗復制推廣,助推全省“個轉企一件事”工作取得實效。 “個轉企”是國務院“高效辦成一件事”2025年度重點事項,根據省政務服務辦工作部署要求,5月底前完成系統優化改造,6月上旬完成聯辦系統對接運行測試并根據測試情況及時完善需求,6月底前在全省全面推廣運用。
附件:1.江西省“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一件事”事項清單 2.江西省“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一件事”辦理流程圖 3.江西省“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一件事”辦事指南 4.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提交材料規范(含三種企業類型) 5.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申請書(含三種企業類型)
附件1
江西省“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一件事” 事項清單 (轉型前后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變)
附件2 附件3 江西省“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一件事”辦事指南
一、事項名稱 “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一件事”(簡稱“個轉企一件事”) 二、申報條件 已依法登記且未被列入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立案查處、未涉嫌犯罪或者無其他暫不適宜轉型為企業的個體工商戶。 三、辦理方式 電腦端可通過“江西政務服務網”“江西省企業登記網絡服務平臺”申請,移動端可通過“贛服通”平臺申請,線下可前往原個體工商戶登記機關窗口辦理。 四、辦理途徑 電腦端辦理:登錄“江西政務服務網”,點擊“高效辦成一件事”,進入“個轉企變更登記”;或者登錄“江西省企業登記網絡服務平臺”,進入“個轉企一件事”。 移動端辦理:通過手機登錄“贛服通”平臺,進入“高效辦成一件事”專區,選擇“個轉企一件事”。線下辦理:到原個體工商戶登記機關窗口辦理。 五、辦理時間 線上辦理時間不限,線下辦理時間以原個體工商戶登記機關窗口公布的為準。 六、申請材料 線上辦理:系統自動生成辦理業務所需材料。 線下辦理:所需材料詳見本方案附件4《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提交材料規范(含三種企業類型)》。 七、辦理流程 (一)線上辦理流程: 1.辦理“個轉企”業務的申請人清稅后,按本指南第四點“線上辦理”,選擇電腦端或移動端辦理“個轉企”變更登記。 2.經辦人在線填寫“個轉企”變更登記信息,并根據實際需要,自由組合、同步勾選是否辦理“刻制變更公章”“基本賬戶開立或賬戶信息變更預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或參保信息變更、企業職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或信息變更”等事項,確定后提交。 3.市場監管部門核準“個轉企”變更登記,并將變更信息實時同步推送到公安、稅務、銀行、社保、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 4.刻章單位收到刻制變更公章訂單信息后,及時刻制備案公章;公安、稅務、銀行、社保、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收到“個轉企”變更信息后,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各自負責的事項。 (二)線下辦理流程: 辦理“個轉企”業務的申請人清稅后,攜帶所需材料前往原個體工商戶登記機關窗口辦理。 八、辦理時限 “個轉企”變更登記1個工作日,公章刻制備案、基本賬戶開立或賬戶信息變更預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或參保信息變更、企業職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或信息變更等事項同步并聯辦理30日內完成。 九、咨詢方式 登錄“江西省企業登記網絡服務平臺”(網址:http://fw.amr.jiangxi.gov.cn),點擊“其他服務”模塊的“聯系方式”,可以查詢到全省各級登記機關的咨詢電話。
附件4
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提交材料規范 一、個體工商戶轉型為個人獨資企業提交材料規范 1.《個體工商戶轉型為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申請書》。 2.投資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在申請書中粘貼身份證復印件即可)。 3.企業住所相關文件(與轉型前一致的不需提交)。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在登記前須報經批準的或申 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5.已領取紙質版營業執照的繳回營業執照正、副本。 二、個體工商戶轉型為合伙企業提交材料規范 1.《個體工商戶轉型為合伙企業登記申請書》。 2.轉型后的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 3.轉型后的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合伙人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合伙人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合伙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合伙人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 ◆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 ◆合伙人為其他類型的,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4.企業主要經營場所使用相關文件(與轉型前一致的不需提交)。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職業資格證明的,提交相應證明。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在登記前須報經批準的或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7.已領取紙質版營業執照的繳回營業執照正、副本。 三、個體工商戶轉型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材料規范1.《個體工商戶轉型為有限責任公司登記申請書》。 2.轉型后的公司章程(轉型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全體股東簽署;轉型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股東簽署)。 3.轉型后公司股東的主體資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 ◆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 ◆股東為其他類型法人的,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復印件。 4.轉型后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文件。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決定或股東會決議。對《公司法》和章程規定公司組織機構人員任職須經董事會、監事會、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產生的,還需提交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監事簽字的監事會決議、職工代表簽字的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等相關材料。 5.公司住所使用相關文件(與轉型前一致的不需提交)。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或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7.已領取紙質版營業執照的繳回營業執照正、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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